项目概况 荧光显微镜等一批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3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4-HCGK-SH732 项目名称:荧光显微镜等一批设备 预算金额:¥83.315万元 最高限价:¥83.315万元 采购需求:荧光显微镜等一批设备,1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提交采购人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③无法按照以上①、②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②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③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④“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②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③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以上序号(1)、(2)、(3)资格条件可以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情形的书面声明。 3.5.廉政承诺书。 3.6.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发生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③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④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3.7.投标人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02:30至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寄购买标书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账 号:8751020109007675。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颜小姐 0592-5333808,谢小姐 0592-6581288。 售价:人民币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09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12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翔安创新实验室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南路5666号 联系方式:0592-2881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 联系方式:15359208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15359208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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