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资格标准: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2、投标人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取消本文件有关对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要求。 4、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禁用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有投标人存在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禁用供应商名单)的情况,其投标无效。 特殊资格标准: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1、投标人具有对气灭钢瓶进行检测的相关资质,需提供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核准项目包括无缝气瓶)有效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有效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复印件(经营范围包括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如委托其他具有该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的,须提供合作单位的资质证书及合作协议等相关文件)。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