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厦门经济特区金融学会秘书处相关辅助业务服务外包(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HCCS-SH1462B 项目名称:厦门经济特区金融学会秘书处相关辅助业务服务外包(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厦门经济特区金融学会秘书处相关辅助业务服务外包,数量:1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采购人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可续签服务合同一年。续签合同不超过两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③无法按照以上①、②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3.3近一年内(2023年至今)有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磋商响应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 3.4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时间范围应为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磋商响应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3.7本项目拒绝联合体磋商响应,取消本文件中关于联合体的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寄购买标书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账 号:8751020109007675。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颜小姐 0592-5333808,谢小姐 0592-6581288。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2楼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款规定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经济特区金融学会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100号1612室 联系方式:0592-58996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 联系方式:0592-55556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小姐 电 话:0592-5555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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