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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沧-竞争性磋商-2025-HCCS-SH234-免散瞳眼底照相机-采购公告

公告项目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2025-HCCS-SH234

采购人名称、地址:

厦门市中医院

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1739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

联系人郭小姐               电话:0592-5333805    

邮箱hccg178@163.com        网址:www.xm-hc.com         邮编:361000

项目名称:

免散瞳眼底照相机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

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性质):

免散瞳眼底照相机,数量:1台,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项目预算:

¥20.8万元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允许以分公司名义参与磋商。)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磋商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选择提供2024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磋商时间前(不含磋商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b.磋商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c.磋商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磋商时间前(不含磋商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b.磋商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c. 磋商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以上序号2、3、4资格条件可以采取“信用承诺制”,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承诺,磋商响应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7.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10.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在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发生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无效。(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磋商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①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磋商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③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备注: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参与磋商时应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以便核对身份,方可进入磋商程序。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地点、方式:

即刻起至2025年04月09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00-11:30:00]或下午[2:30:00-5:00:00](北京时间),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

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采购文件邮寄购买标书费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号:8751020109007675

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100元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5年04月14日]上午[09:30:00]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2楼开标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2025年04月14日]上午[09:30:00]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评标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颜小姐0592-5333808,

谢小姐0592-658128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郭小姐  0592-5333805

其他: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0592-6581288 6581388 传真:0592-6588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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