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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沧-公开遴选-2025-HCLX-HD08-华侨大学厦门校区餐厅委托管理公开遴选-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华侨大学厦门校区餐厅委托管理公开遴选的潜在遴选响应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获取遴选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3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遴选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遴选编号:2025-HCLX-HD08

项目名称:华侨大学厦门校区餐厅委托管理公开遴选

采购方式:公开遴选

预算金额:本项目为“零租赁”遴选

采购需求:华侨大学厦门校区餐厅委托管理公开遴选1项具体内容详见遴选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5年8月1日起至2035年7月31日止。(合同五年一签,五年期满经考评合格后,可续签后五年合同,若考评不合格,学校有权终止续签后五年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遴选响应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2.1遴选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遴选响应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遴选响应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指2024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遴选响应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遴选响应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遴选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遴选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遴选响应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3.2.2遴选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遴选截止时间前(不含遴选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年限满一年的已依法缴纳税收的遴选响应供应商,提供遴选截止时间前12个月(不含遴选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遴选截止时间前(不含遴选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遴选响应供应商,提供成立时间至遴选截止时间前(不含遴选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遴选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遴选响应供应商,提供遴选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遴选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遴选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因其他原因缓交、免交的,须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2.3遴选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遴选截止时间前(不含遴选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年限满一年的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遴选响应供应商,提供遴选截止时间前12个月(不含遴选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遴选截止时间前(不含遴选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遴选响应供应商,提供成立时间至遴选截止时间前(不含遴选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遴选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遴选响应供应商,提供遴选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遴选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遴选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因其他原因缓交、免交的,须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3.4参加遴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6遴选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遴选响应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遴选响应代表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7资格评审时,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等网站对遴选响应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经查询,遴选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遴选活动(遴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将被认定为不合格遴选响应供应商。

3.8遴选响应供应商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须包括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项目须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遴选响应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复印件。

、获取遴选文件

时间:20250711202507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02:30至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购买遴选文件电话:颜小姐0592-5333808/5333807(传真),谢小姐 0592-6581288遴选文件邮寄购买标书费账户: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售价:人民币50

四、提交遴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遴选时间和地点

提交遴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3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

遴选时间:2025年07月23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A栋)12楼开标厅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遴选信息

  称:华侨大学

   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592-6161620

2.代理机构信息

  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

联系方式:李先生   0592-5333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592-5333087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0592-6581288 6581388 传真:0592-6588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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