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7至2029年度学院物业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6-HCGK-SH1002 项目名称:2027至2029年度学院物业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80万元 最高限价:932.0616万元 采购需求:2027至2029年度学院物业服务采购,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即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第一年度服务期限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算金额的31.89%。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要求投标人将相应比例分包给小型或微型企业且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本项目合同金额比例不低于前述规定比例(即:本项目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的比例不低于投标总金额的31.89%),未按规定以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分包的还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未按规定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定行业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3.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3.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7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单位负责人的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3.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3.10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发生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①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④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02:00至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 购买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寄购买标书费缴交账户: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账 号:8751020109007675。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颜小姐 0592-5333808,谢小姐 0592-6581288 售价:人民币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2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预算金额:980万元/年,最高限价:932.0616万元/年。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 联系方式:15359208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15359208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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