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标准: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遴选响应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遴选响应供应商注册地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且在本遴选公告发布之前(含当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满5年且一直延续经营(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截图佐证);(3)遴选响应供应商证照中已核准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住宿服务和餐饮服务;(若证照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截图佐证); 2、遴选响应供应商须在2024年1月1日前,满足工商注册资本金实缴金额不低于300万元;(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遴选响应供应商须为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国有控股企业。(须提供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截图佐证) 4、遴选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至遴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仍在管理的单个酒店客房数量在100间以上的业绩,需提供服务合同等相关材料佐证; 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遴选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指2023 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若遴选响应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2)遴选响应供应商须提供遴选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遴选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遴选响应供应商须提供遴选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遴选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7、遴选响应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股东不存在被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情况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书面声明) 8、遴选响应供应商参加遴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法定代表人及企业股东、高管无犯罪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9、遴选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遴选响应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取消本文件有关对联合体响应的所有要求。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