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原件。 4.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招标活动(投标人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人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