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资格标准及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等有效复印件。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以上序号2、3、4资格条件可以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的即可参加招标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7.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单位负责人的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招标活动。(投标人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9.信用信息查询。若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发生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项目档案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①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的,资格审核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③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④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取消招标文件中关于联合体的全部规定。 二、特定资格标准及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过程中须未发生以下说明中的食品安全等级责任事故并对此提供书面声明。说明:根据《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1年10月5日修订)等相关政府部门规定,食品安全事故等级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3.投标人具有在营(直营)超市门店,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1)门店属于租赁的,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及合同期内最近一期的租金缴交发票及发票在税务网查询结果截图;门店属于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2)门店照片3张。(3)门店食品经营许可证(该证明是投标人分公司的也予以认可)。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